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虽然她继承了原主的记忆,有原主的一双巧手,可是她在现代从未做过衣服,这会儿一接触针线,还是很生疏。
她需要适应的时间。
好在她适应力很强,加上小手是真的很巧,不到一刻钟就能将针线应用自如了。
梁宏一边缝衣服一边笑着夸赞金毓:“小毓的针线活做得真好。”
金毓笑了笑:“伯父也不差。”
她真没想到,梁宏居然会女红。
第31章法器买的“月事带”
真好用
金母看着梁宏,见他飞针走线的速度一点都不比她和金兰差,忍不住感叹:“我这是第一次看到男子做针线活,这速度,这动作,够麻利的,小元他爹,你可真让人刮目相看。”
梁宏不好意思的笑着说:“你们不笑话我像个娘们就行。”
男人做的都是体力活,若谁家的男人做这种女人才会做的针线活,那是要被人看不起嘲笑的。
金兰和金母连忙摆手:“不会,不会,我们不会嘲笑你的,就是觉得稀奇。”
梁宏:“的确挺稀奇的,但这也没办法,小元和小月的娘去世得早,小元十一岁就放弃读书挣钱养家,不仅要进山打猎,回来还得照顾妹妹,我这个当爹的,没了右腿,很多事儿都做不好。
两个孩子长得快,每年都得换衣服,一次可以请人做,次数多了就不行了,所以我就自个学着做衣服,多做几次之后就发现,做衣服其实也不难......”
他说得轻巧,可其中的艰辛外人难以体会。
金毓看了一眼梁宏,是个好爹呀!
妻子去世了,他的腿也断了,女儿又是个傻的,一般人遇上这种事儿,恐怕早就崩溃了。
但梁宏却坚强的活了下来,没有自暴自弃,也没有拿孩子发泄,为了孩子,还学会了针线活。
古代的棉衣样式简单,没有现代的复杂,也没什么花样,做起来挺快的。
金毓几人做棉袄的时候,梁元等人就负责照看孩子,捡柴生火做饭,每个人都在忙着,谁也不闲着。
不到两天,十四人的棉袄全做好了,为了赶路方便,棉袄没有区分男女,下装全做成了裤子,用的都是深灰色的料子,方领窄袖,虽然都不怎么好看,但胜在暖和方便。
穿上厚实的棉袄,金毓的身形看上去才没那么瘦了。
而金母的身形本就魁梧,穿上棉袄后更显壮硕,又是下身裤子的款式,一眼看去竟比丁达这些男人还更显男子气概。
金母看了眼水中的倒影,自恋的摸了摸自己的脸:“孩子们,过来瞧,娘是不是比你爹更俊。”
金毓三姐弟狂点头:“嗯嗯嗯,娘是最俊的。”
金母有些烦恼:“这走出去后要是有大姑娘瞧上我了怎么办?”
金父呵呵:“你怕是在做梦!”
金母冷眼瞪过去,金父立马改口:“那就告诉她们你已经娶......嫁人了!”
金毓等人拼命忍笑。
在此休息了两天,也不见有人过来,可见那些在他们身后进山的人,定是凶多吉少。
不是谁都会有他们这么好的运气的。
有了棉袄,金毓等人继续赶路,接下来的路程,他们没有遇上人,野兽和宝贝倒是挺多的。
什么狼呀虎呀狐狸呀都有,这些野兽在看到金毓的时候,都会忍不住想要靠过来,然而一抬眼就看到了野牛王,立马止住了脚步。
都很怕这个大家伙。
野牛王却很喜欢它们,一看到它们就欢喜的跑过去,就好像是小孩子遇上了好朋友一般,要去找它们玩耍。
众兽们吓得转身就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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